各班级:
现将学校关于《申报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学生科技文化竞赛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同学填好相应表格,并于4月11日前提交至学院团委,并发送电子版至clxytw@hqu.edu.cn。(注意:所有的材料按照项目进行打包,并以项目名称重命名)。逾期未交视作自动弃权。
我院团委
2015年4月1日
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5〕2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学生科技文化竞赛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科技文化竞赛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分三个级别
1.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60项,每个项目国家财政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
2.2015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0项左右,每个项目福建省财政支持建设经费0.5万元。
3.2015年华侨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项目若干项,每个项目学校支持建设经费不超过0.5万元。
上述各级别申报和评审互不交叉,即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只参评国家级,以此类推。
(二)申报条件
1.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一般要求非毕业班学生,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专业、组队申报和合作研究。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项目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一年半。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4.申请人可根据申请级别所对应的支持建设经费,填写“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5.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所在学院能提供良好的资源平台和条件。
(三)申报程序
1.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交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和答辩、排序和签署意见后向学校科技文化创新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推荐申报。
3.学校召开评审会,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分别评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三个级别的立项项目,合理安排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理工类项目入围不低于40%。
4.国家级和福建省级立项项目须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和福建省教育厅予以审核确认。
所有获准立项项目必须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按期结题。
二、学生科技文化竞赛项目申报
(一)立项条件
1.学生参加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或福建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由国家或福建省其它行政部门、学会(协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的各类竞赛,学校将根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竞赛性质、层次和规模等确定资助额度。
2.涉及面广的全校性学科竞赛,原则上每学年资助每学院申报不超过一项。
3.原则上不资助由企业、商业性行业协会或团体主办的竞赛。
(二)立项程序
申请者须填写《华侨大学学生学科竞赛资助申请表》,同时应提交主办单位的竞赛通知书或邀请书,报学校科技文化创新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竞赛项目的申请主体为参加竞赛的相关学院,申请人为各学院分管领导。
三、获奖项目奖励申报
学校对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文化创新竞赛的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学生获奖作品申请奖励时,须向学校科技文化创新工作办公室提交获奖证书及竞赛邀请函复印件,以便汇总提交校科技文化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
四、各学院在2015年4月27日前提交
1.学生填写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须经学院评审并签署意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各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要分开填写)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
2.《申请学科竞赛资助项目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
3.申请奖励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
4.学院联系人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以上相关表格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泉州校区交到杨思椿科学馆312室,厦门校区交到A区3楼教务处办事大厅),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jk@hqu.edu.cn。
五、上述项目改为每年申请一次,当年年初申报。具体事项以当年文件为准。
以下表格点击下载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doc
4.各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5.华侨大学学生学科竞赛资助申请表.doc
6.各学院申请学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汇总表.xls
7.各学院申请奖励学生学科竞赛获奖项目汇总表.xls
教 务 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