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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015-11-03  点击:[]

各班级:

为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校赛,学院定于11月10日(周二)下午2:30举行2015年创新训练计划结题(中期检查暨挑战杯院审答辩会(实物展示在D3-304,现场答辩在D5-101,D5-102。实物展示时间为2:30——3:30,现场答辩时间为3:30——5:30).欢迎大家参与。

参与结题、中期检查以及挑战杯院审的同学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填写表格,并按照科技部的要求上交材料。(所需表格均在科创交流群及班长支书群共享)

我院团委

2015年11月3日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533

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团委: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同时为校级以上竞赛选拔优秀作品,校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学生处决定于2015年11月份联合举办第二十三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20日前各学院统一将参赛作品按要求报送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qukjcx@163.com 。校团委将于11月下旬组织初赛评审,12月上旬进行决赛答辩和成果展示。

二、具体要求

1.充分重视,加大动员。本届竞赛将作为我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赛事前的宣讲动员。结合《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华大学[2011]17号),发动更多的教师和学生踊跃参与科创活动。同时,各团委的组织情况也将纳入五四红旗团委的考评指标。

2.组织培训,做好选拔。各学院应组织参赛师生认真学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附件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附件2)以及学校科创保研的相关政策;举办赛事规程、学术规范、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创新团队建设等相关内容的讲座,邀请有关专家、科创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师及国奖获奖学生参与指导培训,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推进本学院学生科创活动的规范发展。

项目选拔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要有思想、有理论、有理念,扎实调查研究社会热点问题,并且能以学生身份努力做一些公益实践,以使调研成果能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政府现代化治理;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如学生自主研发或参与程度较高的小发明、小创造,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较好市场前景并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成熟技术解决方案或实务产品。学生已获专利的作品可优先选拔推荐。

各学院应着重从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华侨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项目、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资助的项目中挖掘一些具有潜力的项目,申报项目不得是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作品。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专家学者做好院内学生科创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及服务工作,确保优秀作品能够脱颖而出,为明年“挑战杯”福建省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推荐优秀作品。

附件: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3.第二十三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说明

4.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控制数(含研究生作品数)

5.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6.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华侨大学教务处

华侨大学学生处

2015年11月2日

第二十三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说明

1.参赛对象

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等)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 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根据我校专业设置情况,分设信息技术机械与控制材料化工土木建筑经济管理哲社与法律六类。参赛作品必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参赛作品的申报程序、要求和时间

参赛作品以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年9月以来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每人限报一项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填写《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申报书》,学院报送材料包括汇总表一份、申报书一份、参赛作品文本和有关资料均为一式五份,另报送电子文档一份。(相关表格及格式要求可以从校团委网站下载)。

为了使竞赛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各团委在指导学生报送作品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作品报送格式的要求进行。学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申报书》

(2)作品文本:学术论文及有关材料字数限8000字以内,社会调查报告字数限15000字以内。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附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包括该项成果的意义、基本思路、适用范围、先进性、科学性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文字说明的字体与论文字体相同)。格式排版要求请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

(3)视情况提供该作品相关的获奖证明。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可包含参展证明、企业评价或销售证明。社会科学类作品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4)为增加评审的公平性,除作品申报书外,其他材料禁止显示作者姓名、单位和指导老师等会泄漏具体身份的信息。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4.评审及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将综合考察参赛作品的创造性、实用性、学术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因素进行评比,分设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对获奖作者发放证书和奖金,并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作品予以重点项目资助,同时对获奖的作品,按有关规定给予鼓励。

本次竞赛由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所有作品须现场接受评委问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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