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结题团队:
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11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交至学院团委(E4-311),并将电子版发至clxytw@hqu.edu.cn(团队所有电子材料请打包压缩,并以项目名称命名)。若有疑问,请及时与院团委、院团委科技部沟通。(所有表格均在我院创新立项群共享)。
2015年11月19日
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5〕59号
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华大教〔2013〕19号),2014年及以前所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都必须完成结题验收。为保证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附件1、附件2和附件3所列名单。
二、项目结题验收的步骤
1.请各学院通知附件1、附件2、附件3所列名单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务必在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报告书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与项目结题报告相关研究成果一并提交所在学院(一式两份)。研究成果包括:总结报告、调查报告、论文、设计、专利、成果实物以及相关的原始资料(软件原代码、调查问卷、实验记录及数据等)等。
2.于2015年12月28日前,学院应组织专家对项目组所提交的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并签署验收答辩意见。
3.为了展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促进各学院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学校将继续汇编研究成果概要。凡通过验收答辩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学院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再提交一份研究成果概要,全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必须由指导教师审阅并在文稿上签名。研究成果概要文件名格式:级别+年度—+姓名+项目编号(如:国家级2013年—张三2013103850XX),其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5。
4.于2015年12月31日前,学院将“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和“研究成果概要”(国家级、省级)自留一份存档,另一份报送学校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泉州校区交到杨思椿科学楼312室,厦门校区交到A区3楼教务处办事大厅),所有材料电子版传至sjk@hqu.edu.cn。
附件:1.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
2.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
3.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
4.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国家级和校级)
5.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
6. 2015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
7.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概要文档格式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