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班级通知同学(尤其是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者参加过挑战杯校赛的作品),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在9月14日前将表格交至学院团委。并发送电子版至clxytw@hqu.edu.cn。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6〕25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华侨大学康桥学生
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华大综〔2014〕122号)的文件精神,为鼓励支持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华大综〔2014〕122号)(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学院推荐(9月23日前):项目申请者填写《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书》,提交所在学院团委,由各学院组织本学院专家审核后报送校团委。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并于2016年9月23日17:00前将申报书(附件2)一式五份及加盖公章的学院汇总表(附件3)一份报送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hqukjcx@163.com。
2、项目走访(9月下旬):针对学院推荐的部分重点项目,校团委将组织实地走访调研,深入了解项目前期取得的阶段成果,公布取得立项答辩资格的团队。
3、立项答辩评审(10月中旬):申报团队进行6分钟的PPT立项答辩及实物展示,专进行6分钟的PPT立项答辩及实物展示,专家结合答辩情况及前期调研结果确定资助等级。
4、项目实施(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项目实施过程中校团委将组织中期检查,明年3月进行结题答辩及成果验收。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7年第十三届福建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务必充分认识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对于带动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扶持部分重点项目冲击“挑战杯”省赛、国赛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此次重点项目的遴选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pdf(暂行)
附件2:2016年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16年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