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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上半年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1-03-17  点击:[]

华侨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112




关于2011年上半年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1年上半年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地点、对象

测试地点:泉州校区;

测试对象:全校教职工、泉州校区学生和厦门校区2011届毕业生(交通问题须自行解决)。

厦门校区的非毕业班学生请参加今年下半年在厦门校区开展的培训与测试。

二、测试内容、方式

测试内容为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定,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用书(福建版)》。个人如需购买,可自行网络订购或在3月22日前与泉州校区老杜书屋杜先生联系,电话13159068166。

测试方式采用口试的方式。

考生根据个人的普通话水平,可报测一级(92分以上)或二级(80-91.9分)。应试者成绩拟定为一级乙等的,须报福建省语委复审,拟定为一级甲等的,须报国家语委复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普通话测试有关规定,对于报测一级者将从严要求。

三、培训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学校决定免费开展普通话培训。培训时间为3月26日、27日8:00~11:30、14:30~17:30;培训地点为祖杭楼1-5、1-6。厦门校区是否培训将根据报名情况另定,请考生于3月24日后自行登录人事处网页(http://rsc.hqu.edu.cn)查询。

四、测试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195号)执行。具体为:学生:25元/人;教职工:50元/人。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各单位或班级须在3月21日前由专人负责汇总报名情况,电子版同时发送至pth@hqu.edu.cn,并于3月22日将《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存款回执单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每人1份)送交人事处(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305室职改办或厦门校区A-702室综合科)或华文学院教学办公室,核对金额后领取收据。

请及时组织好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4月7日,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测试时间拟定4月上旬,具体以准考证背面标注时间为准。考生若需参加4月10日的英语竞赛,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测试时,应试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及两张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六、报名方式

1.学生须以班级为单位,由专人负责报名;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组织报名。

2.各班级负责人、各单位办公室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填好后请于3月21日前将《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以附件形式(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普通话报名-**学院-**班级-**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pth@hqu.edu.cn。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陈老师,0595-22693612。

七、缴费方式

为便于管理,测试站不收取现金,各经办人应将收齐的相关费用存入指定的中国银行账号:

泉州校区6013 8264 0800 2873 010,户名:陈永煌

厦门校区4563 5117 0061 5727 724,户名:庄蕾

华文学院6013 8217 0061 0230 830,户名:陈珠星。

费用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还,请考生报名时慎重对待。

八、普通话等级证书

对通过考试的应试者,将统一颁发普通话等级证书。


附件: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2011年上半年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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