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1〕38号
关于申报2011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1〕46号),我校将开展2011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
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面向全省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优秀本科学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应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针对学生在实验实践教学的基础上,自主进行创新性研究学习,自主进行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或与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每个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不超过5人。
(二) 本年度立项的《华侨大学“挑战杯”学生创新项目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三)其他特别优秀的项目,经学院评审后也可以推荐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一般要求非2008级学生。
(五)凡已经获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不能申报。
二、申报名额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高(2011)46号】文件: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采取等额推荐方式申报,其中:9所重点建设高校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50个、一般本科院校(不含成人本科高校)不超过30个、独立学院不超过20个。
三、申报办法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学院项目组填写《申报2011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推荐表》和《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报名表电子版可在华侨大学教务处主页下载)。《申报2011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推荐表》(一式一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于2011年6月15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育科,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sjk@hqu.edu.cn,联系电话:0595- 22691278。厦门校区的学生可报送至A区3楼教务办公大厅。
四、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学院评审后推荐申报教务处,经校推荐评审组等额评选、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福建省教育厅予以审核确认。
附:1.《申报2011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推荐表》
2.《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
关于申报2011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