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1〕27号
关于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我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11年5月29日举行。为了保障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本次大会设当然代表及班级代表。
1、当然代表条件:(1)非毕业班学生党员、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含)学生干部及各班2010——2011学年的班长、团支书,当然代表不占班级代表名额。(2)不是两委委员候选人。
2、班级代表条件如下:
各班级成员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当选本次大会代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求上进。
(2)学习刻苦努力,入学以来学习绩点在班级的前80%。
(3)道德品质优良,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是非分明,有参政议政能力,能如实、客观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热爱学院,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2010—2011学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5)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不是两委委员候选人。
二、班级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
1、班级代表须经班级民主推选产生,推选时到会人数应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
2、各班可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
3、各班在推选时应兼顾男女比例,少数民族、境外生代表比例,应该兼顾在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
请各班认真组织代表推选工作,并在2011年5月26日下午4点前将各班级代表成员名单汇总表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clxytw@hqu.edu.cn。
附件:我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doc点击下载)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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