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暑期留校学生温馨提示
一、假期安全问题提示
暑假期间,留校同学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得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切实维护学校和自身的形象。尤其要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1、加强假期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注意外出交通安全,不搭乘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和安全系数低的交通工具。
3、注意游泳安全。严格遵守游泳安全规定,下海必须3人以上同行、同游、同回;不得在夜间或退潮期间下海游泳;严禁到学校湖泊游泳。
4、注意不轻易与陌生人接触,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短消息,慎防诈骗事件发生。
5、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到卫生条件差的餐馆用餐;此外,天气炎热,注意防暑。
6、厦门在暑期是台风多发季节,留校的同学要留意天气预报,遇到台风天气要关好门窗,尽量减少外出,更不可下海游泳。
7、学校实行暑假留校登记制度,如需留校,请务必通过OA系统申报登记。
8、留校同学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注意宿舍财物安全。若同学不在宿舍时,应关闭宿舍电源、水源开关,将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要保管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9、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同学要将自己的情况如实告知家长和学院负责留校学生管理的辅导员及留校的学生干部,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注意个人安全,防止被骗。
10、留校同学要提高对各种非法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传销活动的警惕,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立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1、留校同学应相互照应,共同维护自身和集体安全。如有急事请及时与保卫处或110联系。
12、 保卫处值班电话:6160110、6161689。
二、假期社区管理问题提示
为确保同学的人身安全,假期间留校学生社区管理仍按照放假前的相关制度执行。
1、晚上11点前,学生须返回宿舍,学校工作人员将每天进行夜点名。晚上11点以后学生不许外出,确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值班老师进行审批。
2、假期期间,请留校同学不要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烧水、做饭、煮火锅等,学校工作人员将定期对学生宿舍生活秩序,违章用电现象进行检查。若检查发现违规违纪,则一律没收,并按照学生社区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禁止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人(包括亲属、本校同学等),假期男女生互访时间为1.5小时,超时仍不离开者,将由物业管理员将其抵押证件没收并交至学院值班老师处。校外人员来访时间为45分钟,超时不走者,将由保安将其带出。
三、常用求助电话
1、若发现同学学生发生重病、急症或者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求助电话(如110、120等)并第一时间打值班电话上报值班老师,由值班老师协助同学处理相关事宜。
2、校区各部门值班电话如下,请同学务必牢记,以便在第一时间内获得帮助。学校总值班:6160000(18959260000); 学生处:18959260066;保卫处:6160110;卫生所:6160120。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团委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一:厦门校区图书馆暑假闭馆的通知
关于厦门校区图书馆暑假因二期搬迁闭馆的通告
各位读者:
郑年锦图书馆二期计划于今年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因此我馆必须利用暑假时间,对一、二期图书馆在功能上进行重新布局,还要对现存的80余万册图书及书架进行整体下架,全部搬迁至二期书库,再按顺序进行上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因工作量巨大,时间又紧,因此,为保证9月份能顺利开馆,我馆决定于7月9日起闭馆,全力投入搬迁事宜。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读者在暑假期间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1、我馆已与教务处商定,开放足够的自习教室,以满足读者学习的要求,届时具体开放教室和时间可查看教务处通知;
2、请读者将自己需要的图书于7月9日前办理借书手续,暑假期间不办理借还书,暑假到期的图书于9月11日前还清可以免于超期罚款;
3、五楼暑假要进行地面装修,请五楼考研专区同学务必于7月9日前带走各自物品,下学期再行恢复,逾期没带走的物品将被清理;
4、一楼考研专区将作为通往二期的通道,墙体将被拆除,因此请于7月9日前先带走各自物品,座位下学期再安排新位置;
5、二楼三个寄包间的物品暑假需要使用的要带走,闭馆后就不允许进馆;暑假不用的可继续存放,请同学们各自装箱放整齐,重要资料和物品要带走,以免丢失。
附二:关于公布厦门校区2011年暑假教室开放情况的通知
关于公布厦门校区2011年暑假教室开放情况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便于学生暑假期间的学习,根据今年假期的实际情况,特公布暑假期间教室开放详情,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1.开放时间:7月9日——9月2日,每天7:00-22:30 。
2.开放教室:C4/C5/D4/D5/E4/E5教室。
3.开放的原则:根据实际学习人数的多少,先开放D4/D5区教室。如果人数过多,再开放其他区域的教室。
4.请同学们自觉维护教室秩序和卫生,严禁占座。教室每天关门时将进行清理,请做好随身携带物品的管理。
厦门校区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