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2011年冬季征兵政策规定》、《2011年冬季福建省女兵征集公告》的要求,为配合武装部门开展2011年冬季征兵的动员、组织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全体2011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学的新生。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女青年,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条件
1.年龄:男青年为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0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2岁。
2.身高体重: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3.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具体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将适当放宽纹身瘢痕、耳眼、体重等体检标准。
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抚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详见参动〔2009〕6号文件)。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详见财教〔2009〕35号文件)。
4.政审程序适当简化。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政审,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5.在校生入伍资助政策将出台。今年国家还将出台在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及退伍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6.享受地区优惠。除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泉州市丰泽区政府奖励每名应征入伍大学生2000元;厦门市财政局、民政局将根据情况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四、时间安排:
泉州市丰泽区武装部:2011年10 月10日至20日为组织、动员、高校报名阶段;10月21日至31日为初审、区体检阶段;11月1日至12月9日为政审、身体复查、走访、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组织新兵交接运输。
厦门市集美区武装部:2011年10 月20日至28日为组织、动员、高校报名及初检初审阶段;11月1日至6日为按照初检初审情况送区体检阶段;11月10日至30日为政审阶段;11月30日至12月3日身体复查阶段;12月5日至15日定兵及组织新兵交接运输。
五、相关要求
1.学校将通过就业网、微博、广播台、LED显示屏、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2.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干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将义务兵相关政策传达给每一个学生,尤其是2011届待就业毕业生、2012届在外实习的学生,确保每一个志愿入伍的同学能顺利入伍,确保学校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的完成。
3.各学院负责通知有意向入伍的学生于10月26日前自行到相关医院进行初检(厦门市第二医院、校医院等),体检费用自理。六、补充说明
请各班通知有意向入伍的同学在26日前自行前往医院体检,并在27日把体检单复印件交到团委办公室,并将《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填写完整,电子版发送邮箱1264261123@qq.com.
2011届毕业生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在校大学生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1年12月1日,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附件: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附件
1.关于应征入伍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操作意见
附件1.关于应征入伍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操作意见.doc
2.2011年冬季福建省女兵征集公告附件2.2011年冬季福建省女兵征集公告.doc
3.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附件3.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xls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