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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华大杯”十一人制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2-03-13  点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活跃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定于4月中旬举行“华大杯”十一人制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华侨大学学生处

二、承办单位: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学生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4月中旬逢周末或课余时间、厦门校区足球场

        四、报名时间、地点:3月13 ~ 30日,综合教学楼群C3─101体育学院办公室(周老师6162116)。

五、参赛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每单位限报1队,可报一名领队一名教练,参赛队员22名,比赛时须服装统一。

2、参赛单位:厦门校区各学院。

        3、参赛运动员须为在校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全日制学生。如有不符合运动员资格参赛的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4、运动员须持“一卡通”方可参赛。

六、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视报名情况决定赛制,根据积分进行排名。

2、第一阶段排名采用以下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局各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同一循环全部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同一循环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同一循环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3、第二阶段比赛采用淘汰赛,如在规定时间内为平局,则通过踢点球分出胜负。

        4、为了比赛顺利进行,请各参赛队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对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处罚。

5、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动停赛下一场比赛。

        6、如果某队弃权,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或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七、比赛有关信息可到体育学院网站(http://tyxy.hqu.edu.cn)查询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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