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学雷锋我们身边的好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委教宣〔2012〕8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选对象和名额
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高职学生),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我校将选拔推荐6名学生参加全省“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评选。
二、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志愿服务、乐于助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长期坚持为社会、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同学中有影响力,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评选事迹时间跨度为在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
三、评选程序
1、请各学院团委于4月24日12:00之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上交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逾期将被视为放弃参评。材料包括:参选人推荐表一式7份,含3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候选人材料(含申报表)及参选人正面彩色免冠2寸照片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志愿服务指导中心邮箱:hquzyz@163.com,邮箱主题请注明:**学院“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推荐材料。(请有意参评者在4月23日上午12点前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并发送电子版至clxytw@hqu.edu.cn)
2、在学院推报的基础上,校团委召开团委常委会议确认参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应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对我校推选学雷锋先进典型、深化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报的原则,切实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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