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2012届毕业生及延期毕业学生)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2012年6月20日-6月29日,暑期留校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信息门户—新学工系统—综合服务—寒暑假留校申请”中进行申请,未申请者不予登记留校。暑期留校住宿需另行申请。
各学院应加强对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密切关注暑期参与校外勤工助学和实习活动的留校学生。留校同学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注意宿舍财物安全。
学生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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