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关于评选2012年优秀学生标兵的通知

2012-11-30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学生的成长成才相结合,树立和宣传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迹感召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创造、自觉奉献、立志成才,经研究,决定评选2012年优秀学生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具有示范作用。

2.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当学年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相当的荣誉称号;

(2)学习成绩特别优异;

(3)科技活动成果显著;

(4)社会工作及实践表现突出;

(5)文体活动表现优异;

(6)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事迹。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

各学院可按照评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其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的提名须自下而上充分酝酿,采取个人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最后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并予以公示。

请有意参评者于12月3日上午12点前将汇总表、个人申报表、2000字以内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院团委,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lxytw@hqu.edu.cn(注明“XX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弃权。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为纯文字稿,要求真实可靠、语言精练、重点突出,不得插入照片或图片,采用双面打印。

(二)评选阶段

1.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各候选人进行现场自我汇报和答辩(自我汇报和答辩环节均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辅助PPT汇报),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推荐意见、个人申报材料和候选人的现场综合表现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入选名单。汇报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入选名单经全校公示后,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评选的意义,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使优秀学生标兵的评选过程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择优推选,充分体现所推人选的代表性。

 

附件:1.华侨大学2012年优秀学生标兵审批表

  2.华侨大学2012年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rar(点击下载)

             

                                   学生处

   2012年11月29日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suncitygroup太阳集团-www.tyc5977.com|官方网站
网站后台管理       华侨大学就业网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邮箱登录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华侨大学教务处       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中心       华侨大学团委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闽ICP备05005476  闽ICP备110020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