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案金额较大案件:
(一)盗窃案件:
3月23日晚21时许,某学院2010级学生在田径场跑步时,将一黑色挎包放在田径场看台上,跑步后发现挎包被盗,挎包内有“联想”A288型手机一部、现金若干及书本等。
(二)诈骗案件:
1、3月10日晚18时许,两名女子窜入某学院2012级学生甲等三人所住学生宿舍,以推销“美爆校园”化妆品、饰品为幌子,诱使甲某等人购买其推销的假冒伪劣产品,骗取甲某等三人共计人民币1299元。此外,校园内另发生两起类似案件,涉案金额分别为1314元、2240元。
2、3月17日上午11时许,某学院2012级学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谎称其有一包裹配送不到,并提供相关电话让其咨询。廖某拨打该电话后,对方称其包裹内发现毒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等情况。随后,廖某一步步走进诈骗嫌疑人设下的圈套,拨打了多个所谓有关部门的电话。最后在诈骗嫌疑人提示下,向对方账户汇入人民币8100元,方知上当受骗。
(三)破获案件:
3月11日、15日凌晨,某学院12#、13#学生宿舍楼发生笔记本电脑被盗案件。某学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人员对案件展开调查,经多日布控守候,于3月21日凌晨,现场抓获入室盗窃嫌疑人林某,据林某交代,其伙同他人两次潜入学生宿舍,共盗窃笔记本电脑7台。
二、案情分析及警示:
本月校园内共发生学生财物被盗、遗失案件30起,占本月报案总数的81.1%,其中10起案件发生在教室和图书馆,多为学生在自习时,将财物遗忘或随意放置后被盗;4起发生在运动场,多为学生在体育锻炼时,随意将财物放置在运动场台阶、篮球架下后被盗。
在此提醒广大同学,在图书馆、教室自习时,若中途离开,应将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到运动场锻炼时,尽量不要携带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确需携带务必放置在本人的视线范围内,以防财物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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