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帮助高中学生提前了解高校学习环境,提高他们对将来大学生活的适应性,同时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深入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成长,提升华侨大学的社会知名度、美誉度,2014年寒假,校团委、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将联合组织一次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开展汇报交流的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将采取“立项资助重点团队”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母校汇报,展学子风采,携校友成长,扬华大美名。
二、活动内容
参与学生将利用寒假返乡期间,携带我校的宣传材料,到各重点高中进行汇报宣传,各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汇报宣传活动的形式与内容,以下内容供参考:
1.拜访高中毕业母校的年段长、班主任、高三任课教师等,汇报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2.在校园内张贴海报,提供我校介绍信息等;
3.通过宣讲会、座谈会、访谈咨询等形式向高中母校高三学生介绍大学学习、生活和各种实践锻炼,指导高三学生如何选择大学与专业,同时借此机会宣传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4.通过分发我校宣传材料、招生指南等向高中老师和学生介绍我校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去向等信息,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5.通过微博、中学校园网等平台在高中校园内广泛宣传,特别是在高三学生中。
二、报名条件
1.在校本科生。以生源地在广东(重点省份)、江苏(重点省份)、浙江(重点省份)、陕西、辽宁、江西、四川、山东、吉林、广西、湖南、甘肃、天津、山西等十四个省市的学生为主;
2.热爱学校,关心关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3.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宣传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成绩良好;
5.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6.能够参加学校寒假前组织的专门培训。
三、组织形式和任务要求
1.实践活动以团队形式进行,成员3-5名(鼓励团队中加入往年参与过的学生,所在毕业中学本一上线率较高的学生优先考虑);
2.实践地点限定在广东、江苏、浙江、陕西、辽宁、江西、四川、山东、吉林、广西、湖南、甘肃、天津、山西等十四个省市之一,有学生参加过寒假社会实践的团队优先考虑;
3.每个团队须在1-2个城市的2-5所重点高中进行汇报宣传,团队可根据自身条件初步规划任务量;
4.活动在寒假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各团队自行规划;
5.获得资助团队须于开学后第一周内向校团委提交活动相关的电子版图片资料、实践总结和汇报PPT等其它信息;
6.获得资助团队须于开学后参加寒假回母校宣传活动的成果汇报会(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7.此次活动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等;
8.在此次活动中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
9.此次活动中不允许存在任何商业活动以及一切与本次汇报宣传不相适宜的事件和活动。
四、报名方式及本学期时间安排
1.团队报名
团队只能在十四省市之一开展实践,队员为该省生源,且至少3名队员的高中母校为重点中学,鼓励在同一个城市(地级市内)开展。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华侨大学2014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汇报宣传实践活动团队报名表》(附件1);
(2)本团队实践活动详细策划书;
(3)高中母校接收情况(报名时不做硬性要求,作为审定参考)。
2.个人报名
生源地为十四省市之一,且高中母校为重点中学。由主办单位协助其加入其中一支团队。报名时请提交《华侨大学2014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汇报宣传实践活动个人报名表》(附件2),若能提供高中母校的接收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
3.本学期时间安排
(1)报名
请于2013年12月30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到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204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2),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从校团委主页资源下载页面下载)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邮箱:hqushsj@163.com。
(2)面试及培训
面试及培训时间以不影响学生期末复习考试为主,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评审与资助
1.评审
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和面试两个环节。
(1)书面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老师对申报此次活动的项目进行论证,确定面试团队名单;书面评审以对活动策划案能较好地体现活动主题,组织实施可靠,并受到中学师生的欢迎为主要依据。
(2)面试。对获得书面审核通过的团队,学校将组织面试,面试以考核团队成员的语言表达和团队协作、团队创新能力为主。
2.资助方式
对于获得立项资助的团队,学校将充分考虑各团队实践人数、所到城市、学校数等实际情况,在城市与城市间交通、食宿、电话费等开支上提供资助,并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学校纪念品等。实践团队在和学校签订社会实践协议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和协议要求下拨前期资助经费。
六、奖励机制
1.此次活动的参与学生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上享受与暑期社会实践同等加分资格;
2.返校后,学校将对此项活动的团队提交材料进行仔细审阅,评审优秀实践团队、优秀汇报团队和积极分子若干,于2014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表彰。
七、其他
立项评审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通知受资助团队进行培训,领取宣传资料,同时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签订协议书。队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咨询电话:0595-22693537(泉州);0592-6160336(厦门)。
附件:(点击下载)
1、华侨大学2014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汇报宣传实践活动个人报名表.doc
2、华侨大学2014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汇报宣传实践活动团队报名表.doc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华侨大学招生处
华侨大学教务处
华侨大学学生处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