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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关于第二届常任代表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5-06-03  点击:[]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5】35号

 

关于第二届常任代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常任代表委员会机构设置

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监督机构,与学生会平级,负责监督学生会工作,并向学生会反映学生代表、同学意见及建议。常代会下设两个部门,与学生会部门平级,分别为提案事务部(征集提案以及解决反馈提案)、督察部(监督质询)。

二、常任代表选举办法

1、学生代表推选同时,可自愿填写是否竞选常任代表;

2、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选为正式候选人;

3、在学代会各代表团会议中,依照个人演讲情况,按照现场投票结果选出规定名额的常任代表;

4、本届常代会共设常任代表14名,其中各年级3人,主席团1人,党支部1人。

三、常任代表会员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办法

1、在常任代表中征求竞选人选,经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选为正式候选人;

2、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依照个人演讲情况,按照现场投票选出常任代表委员会主任。

3、常任代表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出2名副主任,兼任提案部、督察部部长。

4、选举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批准。

四、其他

选举中的出现问题,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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