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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关于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及第二届常任代表委员会常任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2015-05-27  点击:[]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5】28号

 

 

关于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及第二届常任代表委员会常任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我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15年6月中旬召开。为了保障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及第二届常任代表委员会(简称常代会)常任代表推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条件

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设当然代表及班级代表。

1.当然代表条件

(1)任职条件:①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含)学生干部;②非毕业班2014—2015学年的班长、团支书;③本科生各党支部支委。

(2)未报名参选两委委员。

当然代表不占班级代表名额。

2.班级代表条件

各班级成员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当选本次大会代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求上进。

(2)学习刻苦努力,入学以来学习绩点在班级的前80%。

(3)道德品质优良,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是非分明,有参政议政能力,能如实、客观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热爱学院,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违规违纪现象。

(5)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未报名参选两委委员。

二、班级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

1.班级代表须经班级民主推选产生,推选时到会人数应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

2.各班可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20%(四舍五入)。

3.各班在推选时应兼顾男女比例,少数民族、境外生代表比例,应该兼顾在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

三、常代会代表条件

1.常任代表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觉悟较高,要求上进。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入学以来学习平均绩点不低于3.0或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60%。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社区表现分达到100分,无违规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4)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当选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

2.常代会主任、副主任条件

(1)符合常任代表任职条件。

(2)满足以下任职条件之一:①担任过班级班委、团支委及以上职务满一年或一届,表现优良;②曾在各级组织担任干事以上(含干事)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表现优良;③学生党员。

3.常任代表名额及产生方法

(1)第二届常任代表委员会共设常任代表14名,其中大会主席团及党支部各推选出1名常任代表,12级、13级、14级、15级代表团各推选出3名常任代表。

(2)各班在推选学代会学生代表后,征求学生代表意见,如有意愿竞选常代会常任代表,各班班长在汇总表“是否竞选常任代表”一栏对应位置填写“是”。

(3)学生代表推选完毕后,发文公示学生代表名单及常任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学代会各代表团会议中推选第二届常代会常任代表。

(4)第二届常代会主任与第十七届团委学生会两委委员同时在学代会中选举产生,常代会主任候选人须是常任代表。

请各班认真组织学生代表及常任代表推选工作,并在2015年6月2日下午17点前将班级学生代表成员名单汇总表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clxytw@hqu.edu.cn。

 

附件:我院第十七次学代会学生代表汇总表(见班支群共享

 

 

共青团华侨大学我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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