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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关于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选举办法的通知

2015-05-16  点击:[]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5】20号

 

 

关于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选举办法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一、团委、学生会机构设置

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共设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办公室、科技部、实践部、组织部、就业服务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宣传部、联络部、文娱部、学习部、体育部、新闻部、生活部(心理保健部)13个部门。

二、选举办法

为保证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干部的高起点、高素质、高要求,按照政治修养好,学习作风好,工作能力强的标准,此次委员、常委采取综合考核方式。

1.两委委员候选人报名时,须提交一份对学院学生工作的认识、建议及工作设想,要求思路清晰、表达清楚、立足学院、联系实际,体现特色。此部分按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组常务委员评出分数的平均分计入总成绩,占20%。该部分也将作为初次筛选的依据。

2.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依照个人演讲等情况,按照现场代表投票折算成分数计入总成绩,占60%。

3.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综合考察情况(包括走访班主任、班级同学、宿舍同学等)进行打分,按照平均分计入总成绩,占10%。

4、学院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包括院领导、班主任及学生支部代表等)会议,按照评议得分计入总成绩,占10%。

三、两委委员、各部部长及团委副书记、主席产生办法

1.两委委员产生办法

按照以上方式对每位候选人综合评估,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委员人选,并列入部长候选人。

2.各部部长产生办法

各部部长由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在委员中综合评估、酝酿、推荐,并报送学院党委审批通过。

3.两委常务委员产生办法

在新一届两委委员中,经大会主席团、新一届委员投票选举产生常委,并报送学院党委审批通过。

4.团委副书记及主席、副主席的产生办法

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及学生党支部在常委中经过讨论后投票产生,并报学院党委审批。团副人选将优先考虑党员。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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