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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丝起点、文化之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设计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5-05-14  点击:[]

华侨大学文明学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文明办20151

 

关于开展“海丝起点、文化之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设计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接《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图说“海丝起点、文化之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设计和刊播活动的通知》(泉委宣联〔2015〕14号),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集公益宣传设计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类别

1.平面图画

2.视频(含动漫,不适用摄影作品)

二、作品规格及提交要求

1.平面作品:要求文件格式为jpg,规格A4(21cm×29.7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海报请提供电子版上报。

2.视频作品:要求文件格式为avi,像素为720×576pix或1024×768pix,时长不超过15秒。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围绕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中华文化、东亚文化之都、海丝文化等内容,提倡使用泉州方言、俚语、谚语、家规家训等。

2.作品要求充分运用泉州杰出人物、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风景名胜、特有花木、工艺美术、服饰,民间音乐、戏曲、舞蹈,以及节庆、礼仪、小吃等元素。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取消参赛资格,后果由参赛者承担。活动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展览权和使用权。

四、作品提交要求

1.作品提交时间:6月8日-15日。

2.作品提交方式:以“作品题目(作者单位-作者姓名)”的方式命名。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wmb@hqu.edu.cn,邮件主题为“公益作品征集”。

五、奖励办法

1.个人奖项:平面类10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视频类2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获奖作品将报送至泉州市委宣传部进行评选。

2.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3.优秀团队组织奖若干名。

六、联系方式

1.泉州校区:陈拥华,0595-22692011

2.厦门校区:黄平,0592-6160176

此项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公益宣传设计作品在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校园文明风尚中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发动师生,制作出一批真实感人、贴近生活且富有创意的精品,共同推动文明校园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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