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寒假集中住宿制度
寒假留校实行各学院集中住宿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1、福建本省学生原则上寒假期间不得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需提前与社区中心沟通。
2、申请留校学生名单以班级为单位按照《2015-2016学年寒假留校汇总表》(见班长支书QQ群共享)统一报送,并于12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强老师QQ邮箱:1210651984@qq.com 。
3、为了保障留校学生的安全,学生社区将按照各学院集中住宿的原则,结合各学院的报送情况,最终确定寒假开放的楼栋,于1月12日反馈给各学院,安排集中住宿寝室,届时同学需要集中住宿。(1月31日前离校的同学,可住在原楼栋)。
二、集中住宿时间安排
集中住宿时间:2016年2月1日- 2月15日。
三、留校申请注意事项
1、1月31日-2月15日留校的同学除了需要学院统一登记留校表格以外,并在楼栋值班室填写《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寒假留校学生用电申请表及安全自律承诺书》(同宿舍的填一份,指搬入到同一间宿舍),未递交《承诺书》的视为未申请留校,1月31日上午8:00将停止宿舍供电。
2、今年寒假各楼栋将进行电控改造,届时各楼栋将分时间段断电,请留校同学予以配合,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未在学院申请,错过集中住宿安排的同学,原则上不再进行安排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提交相应证明后,交学生处假期值班老师进行处理。
4、原则上学生应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按时返校,不提倡提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于2月15日前返校的同学,应先与所在学院负责老师联系,由负责老师协调安排到本学院宿舍住宿,并告知物业经理郭老师(6163519),2月16日(初九)后回校的同学可直接入住原宿舍。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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