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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爱我中华”新生文艺汇演的通知

2015-11-09  点击:[]

华侨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201574

 

 

关于举办2015年“爱我中华”新生文艺汇演的通知

 

各学院:

为纪念“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8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庆祝我校建校55周年,加强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报国爱校情怀,挖掘新生文艺人才,决定举办2015年“爱我中华”新生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演时间、地点安排

泉州校区预选赛时间: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

地点: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大展厅

厦门校区预选赛时间:2015年11月22日(星期日)

地点:厦门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泉州校区决赛时间:2015年11月29日(星期日)

地点:洪祖杭四楼明德堂

厦门校区决赛时间: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

地点:厦门校区灯光篮球场

颁奖晚会时间:2015年12月初

颁奖晚会地点:陈嘉庚纪念堂一楼观众厅

(时间地点若有变化,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汇演内容

体现“爱我中华”这一主题,反映当代青年学生爱国爱家、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节目形式分为声乐类、舞蹈类、曲艺类及器乐类四类。

三、汇演要求

1.比赛分为非专业组(非音乐舞蹈学院专业类节目)及专业组(音乐舞蹈学院专业类节目)两大组别。音乐舞蹈学院的预选赛在本学院进行,选出参赛队伍参加决赛及颁奖晚会。

2.参赛者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各节目人数限于30人以下,2015级新生人数(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至少占表演总人数的70%。

3.若选送独唱、独奏节目,必须有伴舞或其他可以烘托舞台气氛的表演。

4.每个学院至少报送一个节目,同时每个类别的节目不超过2个。学院间可合作参赛,申报单位为合作的学院,最多两个学院合作申报,各学院合作节目数量限一个,并占用所在学院报送节目的名额。如合作节目获奖,证书统一制作、分别颁发,奖金平分。

5.整个比赛过程中需保证人员的一致性,获奖节目人员名单以初赛提交报名表为准。

四、奖项设置

决赛采用评委评分的形式,按照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分类别、分校区进行评奖,并在颁奖晚会现场公布分数和获奖名单。

每个类别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2个,奖励人民币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4个,奖励人民币7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6个,奖励人民币6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最佳编创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个,颁发获奖证书。

本次比赛另设优秀组织奖,授予奖牌。各类奖项可出现空缺,由评委根据节目报送情况及节目质量综合评定。

五、相关要求

1.新生文艺汇演是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各学院新生艺术素养和精神风貌的重要展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做到教育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并举。

2.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分别报送至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艺术团办公室或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6室,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hquxsc@163.com。

3.请各学院安排人员于11月17日下午17:30至指定地点抽签,决定参赛顺序。抽签地点: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艺术团办公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6室。

 

附件:1.2015年“爱我中华”新生文艺汇演参赛报名表

2.2015年“爱我中华”新生文艺汇演参赛节目汇总表

3.2015年“爱我中华”新生文艺汇演参赛人员汇总表

 

学生处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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