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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寒假学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2016-01-13  点击:[]

各班级:

为了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现将2015-2016学年寒假学生留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留校

(一)寒假留校申请

为加强亲情教育,学校鼓励学生回家过年。寒假需留校的学生必须提前向学院申请,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并同时到社区管理员处登记。未向学院和社区申请登记留校的同学,一律不予留校。

请留校同学务必与家长做好沟通,并在留校期间与家长保持联系。

(二)寒假留校住宿

寒假留校住宿将采取集中住宿的原则,将开放凤3、刺2、刺3、紫2、莲苑,共五栋宿舍楼,其余宿舍楼栋将会封楼(断水断电)。未开放楼栋具体合并如下:凤1、凤5、刺1合并到凤3;凤2、凤4合并到莲苑;紫1、刺4、梅苑合并到紫2。

集中住宿时间从2月1日起至2月15日。合并后的宿舍具体安排将由社区中心调配后,再另行通知

(三)除夕晚宴

学校会为所有在校过年的学生安排年夜饭,请留校学生做好申请登记工作,以便统一组织。

除夕晚宴安排事宜将由学生联系人另行通知。

(四)寒假留校安全稳定会议

寒假留校安全稳定会议将于1月18日(周一)16:45在D4-102召开,凡是登记留校的同学请准时签到参会。缺席且事先未请假者,视作放弃留校,将不予安排宿舍。

二、留校生活补助

(一)申请对象

凡是生活存在困难的本专科学生“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留校过年(2月1日-2月25日)均可申请,一般应为省外或省内边远地区生源;

(二)评定和审批办法

留校生活补助均需由学生本人通过“信息门户-本专科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资助服务-我的困难补助”申请,并由班主任审核。

申请与班主任审核时间从即日起,截至1月15日。

补助金为每生150元,直接发放至学生中行卡,发放时间根据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住宿反馈情况另行通知。

三、留校安全注意事项

寒假期间,留校同学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得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切实维护学校和自身的形象,手机要保持畅通。尤其要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1.加强假期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注意外出交通安全,不搭乘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和安全系数低的交通工具。

3.严禁到海边、湖泊、水库、河溪等处游泳、戏水。

4.注意不轻易与陌生人接触,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短消息,慎防诈骗事件发生。

5.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到卫生条件差的餐馆用餐;此外,天气寒冷,注意保暖。

6.学校实行假期留校登记制度,需到楼栋值班室登记。

7.留校同学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注意宿舍财物安全。若同学不在宿舍时,应关闭宿舍电源、水源开关,将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要保管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8.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或是兼职同学要将自己的就职详细情况如实告知家长和学院负责留校学生管理的辅导员及留校的学生干部和周围同学,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注意个人安全。

9.留校同学要提高对各种非法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传销活动的警惕,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立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0.留校同学应相互照应,共同维护自身和集体安全。如有急事请及时与保卫处或110联系。

11.若发现同学学生发生重病、急症或者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求助电话(如110、120等)并第一时间打值班电话上报值班老师,由值班老师协助同学处理相关事宜。

12.校区各部门值班电话如下,请同学务必牢记,以便在第一时间内获得帮助。值班电话:学生处:6160066;保卫处:6160110;卫生所:6160120。信息处(网络):6161777;物业维修部:6163322。

13.学院值班电话:0592-61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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