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
学生会〔2016〕3号
关于公开选聘华侨大学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
第二任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为加强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联系,不断探索学生干部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华侨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规定,校学生会决定面向全校同学,公开选拔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与名额
(一)泉州校区执委会
校学生会副主席:3名;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学习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维权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文艺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体育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女生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外联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港澳台学生联络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华侨及留学生联络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阳光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就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心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自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新媒体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二)厦门校区执委会
校学生会副主席:3名;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学习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维权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文艺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体育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女生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外联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境外生事务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阳光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就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心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自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新媒体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团结协作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在上一年度平均绩点班级排名在前50%(或绩点3.0以上),或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50%。境外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个别工作能力突出者可破格录用,省地市级各项荣誉获得者予以优先考虑。
(二)副主席候选人
1.201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五年制专业的2013级学生可参选);
2.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原则上要求担任校学生委员会委员、校学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学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三)部长(主任)候选人
1.2014级或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五年制专业的2013级及2014级学生可参选);
2.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原则上要求具有校学生会工作经历,或担任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3.港澳台学生联络部、华侨及留学生联络部、境外生事务部部长候选人要求是具有校学生会工作经历的相应地区的境外学生。
(四)副部长(副主任)候选人
1.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五年制专业的2014级学生可参选);
2.原则上应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3.港澳台学生联络部、华侨及留学生联络部、境外生事务部副部长候选人要求是具有校学生会工作经历的相应地区的境外学生。
三、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23日(周四)17:00。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可登录学生处网站http://xsc.hqu.edu.cn/下载并填写《2016年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将报名表和上学年成绩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证明(2015级同学无需上交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等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107,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6),报名表电子版发至hquxsh@sina.cn(泉州校区),hquxsh@foxmail.com(厦门校区),邮件名称:校学生会公开竞聘+部门+姓名。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各岗位候选人,参加面试考核。
(二)面试与组织考察
1.面试时间:
2016年6月26日(周日)
2.面试地点:
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就业报告厅
厦门校区:王源兴国际会议中心
3.面试流程: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情况、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优势及工作设想等,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2)评委提问。评委由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常委、主席团和学生会指导老师构成,候选人接受评委提问,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3)评审办法。采取评委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副主席岗位竞聘者中得票数前六名,部长(主任)岗位竞聘者中得票数前四名,副部长(主任)岗位竞聘者中得票数前七名入围考察,由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常委会在听取学生处和有关学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4)组织考察。拟任人选将有三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间,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将广泛听取拟任人选所在学院、班级意见,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较为全面地考察拟任人选。
(三)公示与聘任
考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经公示,方可接受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正式聘任。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常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
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抄报: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团委。
抄送: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华侨大学学生会2016年6月17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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