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2016〕58 号
关于举办2016年“爱我中华”一二·九新生文艺汇演的
通知
各学院: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和“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81周年,加强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爱校情怀,同时挖掘新生文艺人才,决定举办2016年“爱我中华”一二·九新生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演时间、地点安排
泉州校区预选赛时间:11月12日(星期六)
地点: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大展厅
厦门校区预选赛时间:11月13日(星期日)
地点:厦门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泉州校区决赛时间:11月19日(星期六)
地点:洪祖杭四楼明德堂
厦门校区决赛时间:11月20日(星期日)
地点:厦门校区灯光篮球场
(时间地点若有变化,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汇演内容
体现“爱我中华”这一主题,反映当代青年学生爱国爱家、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艺术类别分为声乐类、舞蹈类、曲艺类及器乐类四类。
三、汇演要求
1.比赛分为非专业组(非音乐舞蹈学院专业类节目)及专业组(音乐舞蹈学院专业类节目)两大组别。音乐舞蹈学院的预选赛在本学院进行,选出参赛队伍参加决赛。
2.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各节目人数限于30人以下,2016级新生人数(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至少占表演总人数的70%,比赛过程中需保持人员的一致性,获奖节目人员名单以初赛提交的报名表为准。
3.每个学院至少报送一个节目,同时每个类别的节目不超过2个。学院间可合作参赛,最多两个学院合作申报,合作的节目数量限1个,并占用所在学院报送节目的名额。如合作节目获奖,证书统一制作、分别颁发,奖金平分。
4.若选送独唱、独奏节目,必须有伴舞或其他可以烘托舞台气氛的表演。
四、奖项设置
决赛采用评委评分的形式,按照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分类别、分校区进行评奖。
每个类别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2个,奖励人民币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4个,奖励人民币7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6个,奖励人民币6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最佳编创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个,颁发获奖证书。
本次比赛另设优秀组织奖,授予奖牌。各类奖项可出现空缺,由评委根据节目报送情况及节目质量综合评定。
五、相关要求
1.新生文艺汇演是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各学院新生艺术素养和精神风貌的重要展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做到教育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并举。
2.请各学院于11月1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分别报送至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艺术团办公室或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6室,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jyk@hqu.edu.cn。
3.请各学院安排人员于11月8日(星期二)下午17:00至指定地点抽签,决定参赛顺序。抽签地点: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艺术团办公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6室。
附件:关于举办2016年“爱我中华”一二•九新生文艺汇演的通知.doc(点击下载,内含表格)
1.2016年“爱我中华”新生文艺汇演参赛报名表
2.2016年“爱我中华”新生文艺汇演参赛节目汇总表
3.2016年“爱我中华”新生文艺汇演参赛人员汇总表
学生处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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