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委〔2021〕41号
关于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名单的公示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我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华侨大学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学院组成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规定,确定各奖学金的拟评人选。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5日至10月11日,对相关公示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11日中午12点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电话(工作日):0592-6162229(我院团委)
0592-6162228(我院党委)
邮箱:clxytw@hqu.edu.cn
附件: 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名单.xls
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