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易制爆及剧毒化学品采购流程
(2019-12-25)
根据目前学校和设备处的规定,易制毒、易制爆及剧毒化学品(以下简称管控危化品,目录清单见附件1,剧毒品在危化品总目录中,有备注剧毒的)采购需经过采购中心,不得自行采购,基本流程如下:
(1)填写“华侨大学统一采购计划申请表”(附件2);
(2)将填妥的“华侨大学统一采购计划申请表”及相应管控化学品台帐注1(附件3)的扫描电子版文件交由实验秘书初审并扫描存档。
(3)将“华侨大学统一采购计划申请表”及相应的管控化学品台帐复印件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和签字,复印件存档,签字后学院办公室盖章。
(4)将“华侨大学统一采购计划申请表”及所需的采购资料交设备处负责老师审核(科室初审+副处长批准注2),设备处领导签字后交采购中心,后续采购、到货及验收流程,咨询采购中心,按采购中心最新流程办理。
(5)管控危化品到货后,供应商会给“合法使用证明”、“流向证明”、“运输备案表”等资料(具体看供应商提供什么),这些资料需要我院盖章,请经办人持相关表格到实验秘书处扫描存档,存档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审核签字后到学院办公室盖章。
注1: 管控品台帐要求“五双管理”(实验安全手册 p44),易制爆品还要多填一张“集美区易制爆化学品领用记录表”,时间方面按集美公安分局要求需要精确到分钟。
注2:因设备处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具体的审批人员请咨询设备处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