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文件
信管〔2009〕6号
关于为2009级全体学生免费提供
百兆电子邮箱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为向在校学生提供高效便利的教学、管理和信息传送平台,学校决定为学生提供免费百兆电子邮箱。经研究,先以2009级全体注册新生作为试点,再按批次逐步推广到全体在校学生。为加强邮箱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台《华侨大学学生电子邮箱使用及管理办法》,请各学院及时转发给2009级学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电子邮箱使用及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抄送: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关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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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2009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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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华侨大学学生电子邮箱使用及管理办法
为向学校学生提供高效便利的教学、管理和信息传送环境,方便学校、各学院和管理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通知及时传达给每位学生,学校将为每位学生提供后缀名为@hqu.edu.cn 的免费百兆电子邮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 华侨大学学生电子邮箱是学校重要信息的发布载体,学生应自觉维护 hqu.edu.cn 域名的声誉。
2.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学校不干涉学生自由通信,不干涉学生自由使用 Internet 资源,不对外泄露学生邮箱的相关信息。
3. 学生电子邮箱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统一批量开户。邮箱以学生的学号为用户名,每个学生拥有形如 0900101001@hqu.edu.cn 的邮箱。初始密码为学生的8位生日+学号后3位,如学号为:0900101001,于1990年8月18日出生的学生,则默认密码为:19900818001。
4. 学生应定期进入个人邮箱,收阅学校、各单位的重要文件和通知。及时整理删除已阅读信件,以避免因100M存储空间限制而影响信件的正常收发。
5. 学生应自行负责个人邮箱用户名及密码的保密性,不得转借、转让个人邮箱,并禁止私自进入他人邮箱。由于学生用户密码泄漏或与他人共享账户而导致任何个人资料的泄露或丢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密码修改可在登录 http://mail.hqu.edu.cn 后,进入“邮箱设置” à “修改密码”中进行修改。
6. 学生应合法、合理使用学校的信息和资源,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7. 学生使用学校邮箱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上述邮箱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不得通过学校邮箱进行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及其它用户正常使用的活动,例如分发垃圾邮件、发布(商业)广告、散布计算机病毒等。如发生上述行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将有权停止学生邮箱的使用权限,并追究学生的相应责任。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 学生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通过网络途径所掌握的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配合国家安全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9. 各部门和学生在使用电子邮箱的过程中,可以随时向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提出各种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ervice@hqu.edu.cn。对邮箱系统信息传递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或其他因邮件收发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0. 本办法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1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