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0〕18号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和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堡垒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根据《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10年度五四评优和表彰工作的通知》(华大团〔2010〕9号)精神,院团委决定于4月份在团员年度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强化团员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严肃团的纪律,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团支部按照《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办法》和《华侨大学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程序》及《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的规定综合评议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和不合格团员”(优秀团员比例应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10%以内),并填写《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将团员个人总结及《报表》汇总后于4月21日前上报院团委备案。
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
为引导团员青年更多地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素质拓展活动,本次先进团支部评比将把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推优、主题团日以及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参与及开展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将评选的重心前移,重在平时。具体参见评分表。
各团支部应在评选前准备好PPT等多媒体展示平台,并将《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审批表》、《支部工作手册》及支部工作总结(注意图文结合)等参评文字材料于4月23日上午交至院团委,并将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clxytw@hqu.edu.cn。4月24日将举行先进团支部评审会,进行支部工作汇报。
三、校优秀团员、团干及院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工作
学院将在各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将参照个人绩点、参与组织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方面情况,对各班评议为优秀的团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校院优秀团员团干候选人,最后召开团委全体会议投票产生校院优秀团员团干人选。
四、表彰与奖励
1、团支部要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暂缓注册时间为3个月至半年),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经教育帮助仍未改进的,应予除名,并报上级团委审批。对个别不合格团员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团委审批。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团纪处分。
2、校级优秀团员、团干,校级、院级先进团支部的奖励按照《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办法》执行。
3、对各团支部评议出的优秀团员进行通报表扬。
4、对于表现突出又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向党组织推荐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其他要求
1、各团支部要认真准备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团员程序的各项要求,努力做好团支部的建设,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
2、各团支部组织要认真学习《团章团规汇编》及《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上报各类相关材料。如果上报的人员、材料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相应的评优名额自动作废,不再增补。
3、在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过程中应注意厉行节约。各类总结、表格等材料不得彩印。
4、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团干部:4名;校级优秀团员:8名
院级优秀团干、团员:15名
附件:(点击下载)
1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doc
2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doc
3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分表.doc
4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
5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审批表.doc
6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doc
7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doc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2010年 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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