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我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我院有14个名额可以获得资助。请研究生认真查看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在3月24日之前登陆研工系统进行申请,并请填写《华侨大学华商助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者盖有镇级以上民政部门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证明、其他获奖证明等材料,于3月24日(本周四)下午5点前交至团委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请互相转告!
我院团委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
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所):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校董事会董事庄永兴先生热心捐助设立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拟于3月份评选2010-2011学年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者必须是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申请学生当学年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诚实守信,品行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校纪处分。
4.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学术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
5.少数民族困难学生、下岗职工子女,受灾地区学生以及家庭遭受重大意外或疾病的优先考虑。
6.承担一定的学生工作以及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
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分为二个等级: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每年资助100名;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每年资助100名。各学院按2010-2011学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数比例进行分配(附件1)。
我院一等有7个名额,二等有7个名额。
三、申请流程
1.3月22日-3月24日,申请人须先登录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综合服务”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扩展信息后,方可在“资助服务”中“我的困难补助”进行助学金的网上申请。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华侨大学华商助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至学院,以上表格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
2.3月25日-3月30日,各学院、研究院(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3月3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处学生科。
3.3月31日-4月5日,学生处网上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提交“华侨大学华商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4.4月6日-4月8日,各学院、研究院(所)从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导出困难补助发放花名册,学生本人签字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科。
四、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研究院(所)按照评选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做好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
2.本学年未使用完毕的名额,将留待以后学年统筹使用。
附件:1.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doc
学 生 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