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华大杯”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活跃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定于4月下旬举行 “华大杯”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4月下旬
二、比赛地点:厦门校区体育场
三、参赛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每单位限报1队。
2、参赛运动员须为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如有不符合运动员资格参赛的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3、运动员须持“一卡通”方可参赛。
四、竞赛办法:
1、比赛为11人制,每场比赛可替换7人,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上场。
2、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淘汰赛胜方参加冠亚军决赛,负方参加三、四名比赛。淘汰赛如在全场比赛结束时为平局,通过互罚点球决出胜负。
3、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45分钟。
4、每单位必须穿统一比赛服装参赛,尽可能准备浅、深色各一套。
5、循环赛计分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的0分,按同一循环全部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D:同组同阶段结束后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E:同组同阶段结束后进球后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F: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6、为严肃赛场纪律,对无故弃权的队,将给予停赛一年的处罚。
7、服从裁判判罚,对违法体育道德行为的将按照竞赛规则予以处罚,同时上报所在学院及学生处,对于情节严重者移交派出所。
8、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五、报名时间:4月6日—13日
六、报名地点:教学综合楼体育学院办公室C3-101
体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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