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原则
1、各团支部按照不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10%名额推选出本支部优秀团员上报学院团委备案;
2、参评优秀团员、团干评比团员2009-2010学年下学期或2010-2011学年上学期绩点应在班级前40%,同时对应绩点所在学期的社区表现处于楼栋前70%或不低于100分;
3、受过学校处分和受学院通报批评团员不得参评;
4、同等条件评选,学生干部优先;
5、校级、院级优秀团干、团员不重复评选。
二、评选流程
1、团支部按照要求评选出本支部优秀团员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学院团委备案;
2、学院团委根据评选细则组织人员对各个团支部上报优秀团员进行量化打分,进行初步筛选;
3、学院团委按照要求,组织评委小组对初步筛选人员进行投票复评,选出规定名额优秀团干、团员;(排名相同时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4、学院团委召开团委会议,根据评选要求确定优秀团干、团员名单,报党总支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
三、初步筛选评选方式
根据个人参评2009-2010学年下学期和2010-2011学年上学期平均学习绩点(30%)、科技创新活动(20%)、文体活动(20%)、社会实践活动(10%)、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10%)、其他活动分(10%)等综合评定,以上各项得分进行累加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按照要求进行取舍。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总分数=A+B+C+D+E+F+G-H
1、学习绩点分数:A=学习绩点 /5*100*30%
2、科技创新分数:B=(参加分+获奖分数)×20%
科技创新活动参加者加10分,获校级以上奖励得25分,校特、一、二、三等奖、鼓励或优秀奖分别得22.5分、20分、15分、10分、5分,获院级一、二、三、优/鼓励奖分别计15分、10分、5分、2.5分;同一奖项只取最高分不得累加,此项得分B最高不超过20分。
3、青年志愿者服务分数:C=(任务分+奖励分)×10%
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完成任务的加2分/工时,获得校十佳志愿者加25分,校优秀志愿者加20分,学院优秀志愿者标兵加15分,学院优秀志愿者加10分,院服务先进工作者20分。
4、社会实践分数:D=(参加分+完成分+评选分+获奖分数)×10%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活动加5分/人,按照要求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任务加5分/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学校评选加3分/人,获得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者加5分/人,获得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者加3分/人,获得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加5分/人。
5、文体得分:E=获奖分×20%
活动获奖者校级以上加5分/人,校级特、一、二、三、优秀按照4分、3.5分、3.0分、2.0分、1.0分加分,院级特、一、二、三、优秀按照3.0分、2.5分、1.5分、1.0分、0.5分加分。(同一活动只取最高奖项加分;涉及名次奖项第一名对应特等奖,无对应即为优秀奖;社团类活动按照院级加分)
6、其他得分:F=获奖分×10%
活动获奖者校级以上加5分/人,校级特、一、二、三、优秀按照4分、3.5分、3.0分、2.0分、1.0分加分,院级特、一、二、三、优秀按照3.0分、2.5分、1.5分、0.5分加分。(同一活动只取最高奖项加分;涉及名次奖项第一名对应特等奖,无对应即为优秀奖;社团类活动按照院级加分)
7、附加分(G):
(1)英语四级通过者加0.5分/人,英语六级通过者加1分/人;
(2)担任学生党员兼任支委、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一年(届)的加3分;担任支部支委、团委学生会部长、各班班长、支书、班主任助理、楼栋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楼栋自律会主任一年(届)的加2分;担任团委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入党联系人、党建室干部、楼栋党支部支委、自律会副主任、各学生社团部长加1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班级其他班委、楼栋党支部支委、自律会成员、各学生社团副部长一年(届)加0.5分。不可累积加分。
(3)积极参与党建学习,思想上进被组织吸纳为党员加1分/人。
8、附减分(H):
集体活动旷到一次减1分/人,迟到或者早退减0.5分/人;
9、在各类比赛中获得省级荣誉名次的同学可跳过初步筛选阶段直接进入第二轮。
四、投票复评方式
团委将组织各团支部代表与学院团委学生干部、本科生各党支部代表、老师组成评委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初步筛选人员进行投票复评,根据名次按照要求取舍。
五、确定优秀团干、团员名单
学院团委召开全委会,结合实际,确定校院级优秀团干、团员名单,并报送党总支审核,待总支审核通过进行公示
六、本评选细则从2011年4月20日起实行。
七、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