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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1-04-19  点击:[]

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总支部委员会

材料总支【2011】12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学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激励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于4月中旬至5月上旬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内容及方式

1、评议对象:我院学生党员(含研究生)必须参加年度民主评议。

2、评议内容:学生党员的政治觉悟、理论素养、业务工作、日常表现及纪律作风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3、评议方式:学生党员民主测评采用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及支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测评分数由基础分与附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①基础分部分参照党员民主评议评分标准进行测评,个人测评分(A)占10%,党员互评分(B)占30%,支部评议分(C)占30%,群众测评分(D)占30%。

基础分=A×10%+B×30%+C×30%+D×30%

②附加(减)分部分参照党员民主评议评分标准,根据各位党员日常学习绩点、科技创新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进行量化加(减)分。附加(减)分以提供的数据或者奖状证书为依据。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个人自评(占总分的10%)

根据个人的平时表现,对照《我院学生党员2010—2011学年民主评议自评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实、客观填写进行自评。

(2)党员互评(占总分的30%)

根据《我院学生党员2010—2011学年党员民主评议自评表》上的标准及其个人表现,学生党员在《我院学生党员2010—2011学年民主评议互评表》中对支部每位党员进行评议,评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个数不超过支部人数的20%,“良好”个数不超过支部人数的30%。

(3)群众测评(占总分的30%)

 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以各种形式在学生中开展群众测评。

(4)支部评议(占总分的30%)

在自评、党员互评与群众测评结束后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的实际表现情况进行逐个评议,确定最终的评议等级。

二、民主评议结果的使用

1、依据评议等级,由学院党总支按照比例予以表彰;

2、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视党员的整改情况,与预备党员的转正、正式党员的鉴定挂钩。

三、评议要求

1、各支部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布置本次党员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生党员自评、互评、群众测评结束后,各支部应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的实际表现进行逐个评议,并确定评议等级,评议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不超过支部人数的20%,“良好”等级不超过支部人数的30%。

3、评议应本着客观、公正、民主、负责的态度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4、各支部应于5月10日(星期二)前将所有党员民主评议材料汇总报送学院,并将《汇总表》发送电子版至clxyzz@hqu.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1、我院2010—2011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doc

2、我院2010—2011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互评表).xls

3、我院2010—2011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支部评议表).xls

4、我院2010—2011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群众测评).xls

5、我院2010—2011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xls

 

 

 

                                     我院党总支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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