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1〕18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和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堡垒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根据《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11年度五四评优和表彰工作的通知》(华大团〔2011〕9号)精神,院团委决定于4月份在团员年度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强化团员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严肃团的纪律,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团支部按照《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办法》和《华侨大学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程序》及《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的规定综合评议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和不合格团员”(优秀团员比例应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10%以内),并填写《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将团员个人总结及《报表》汇总后于4月19日前上报院团委备案。
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
为引导团员青年更多地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素质拓展活动,本次先进团支部评比将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以及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参与及开展情况、素质拓展计划、与校外团组织共建等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将评选的重心前移,重在平时。具体参见评分表。
各团支部应在评选前准备好PPT等多媒体展示平台,并将《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审批表》、《支部工作手册》及支部工作总结(注意图文结合)等参评文字材料于4月19日前交至院团委,并将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clxytw@hqu.edu.cn。
4月23日将举行先进团支部评审会,进行支部工作汇报。
三、校优秀团员、团干及院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工作
学院将在各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将参照个人绩点、参与组织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方面情况,对各班评议为优秀的团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校院优秀团员团干候选人。
四、表彰与奖励
1、团支部要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暂缓注册时间为3个月至半年),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经教育帮助仍未改进的,应予除名,并报上级团委审批。对个别不合格团员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团委审批。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团纪处分。
2、校级优秀团员、团干,校级、院级先进团支部的奖励按照《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办法》执行。
3、对各团支部评议出的优秀团员进行通报表扬。
4、对于表现突出又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向党组织推荐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其他要求
1、各团支部要认真准备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团员程序的各项要求,努力做好团支部的建设,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
2、各团支部组织要认真学习《团章团规汇编》及《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上报各类相关材料。如果上报的人员、材料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相应的评优名额自动作废,不再增补。
3、在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过程中应注意厉行节约。各类总结、表格等材料不得彩印。
4、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团干部:5名;校级优秀团员:9名
院级优秀团干、团员:18名
校级先进团支部:2个;院级先进(特色)团支部:若干;
附件:
1、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doc
2、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doc
3、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分表.doc
4、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
5、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审批表.doc
6、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doc
7、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doc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条例》和《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团员民主评议等级:
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一)优秀团员:
1、在思想方面积极进取,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团有比较明确的认识。
2、学习方面表现良好,09-10学年下学期或10-11学年上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不低于前40%。
3、在社会工作方面,担任学生干部者在任职期间表现良好,工作有奉献精神,其工作成效被多数同学认可;没有担任学生干部者能够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社会活动。
4、在生活方面,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同学关系融洽,尊重师长,群众基础扎实,没有违纪受处分(含通报批评)的情况。
5、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不低于100分。
(二)合格团员:
符合团员条件,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切实履行团员义务和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活动的,并按时递交团员个人总结材料者。
(三)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与合格团员的标准有较大差距,但能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并按时递交团员个人总结材料,有悔悟和进步的表现,有决心克服错误的后进团员。
(四)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又拒不接受团组织的批评教育,或经帮助仍不思改进的团员。特别是本学年内未上交团员个人总结材料者以及本学年内被处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团员。
二、团员民主评议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必须按规范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团员自我评议
团员根据自己的政治学习、思想进步、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撰写总结,切实将一年来取得成绩、获得的奖励以及努力方向写明、写实,并将总结交到团支部书记处。
第二步:团支部评议
(一)评议前的准备工作
1、结合团员的自我评议以及团员民主评议各等级所应具备的条件,确定拟评议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团员名单,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所产生的优秀团员比例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10%以内,采取四舍五入。
2、事先向班主任通报开会时间和地点,邀请班主任和党建联络员参加。
3、事先调查、了解优秀团员候选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并在支部大会上做简要介绍。
4、准备选票。
(二)评议过程
1、支部大会应有本支部2/3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
2、评议开始前组织部成员宣读《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然后主持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要介绍优秀团员情况;
3、安排好监票人、计票人;
4、投票。每位投票团员都要对候选团员表态,包括赞成、反对、弃权三种。
5、计票。统计结果时要把每位候选团员的各种数据都统计出来,包括赞成、反对、弃权的人数;
6、记录,组织委员或者宣传委员要做好会议记录。
6、如实填写《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统计报表》,报学院团委审批。
第三步:学院团委评议
1、由学院团委老师组织团委常委及相关学生干部、各班团支书负责完成。
2、在各团支部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团员的实际情况,做出最后的评议结果: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3、按照《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条例》有关规定,在支部“优秀团员”等级范围内评定校级、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同时推选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候选人,由院团委填写《先进个人汇总表》,上报校团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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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