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校区执委会全体成员:
为进一步探索学生干部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厦门执委会的职能,在校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章程修改案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部长竞聘的通知》要求,结合厦门校区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实际情况,面向执委会全体成员开展执委会部长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与名额
执委会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女生部、外联部、监察部、维权部、阳光服务部、就业部11个部门,共计部长(主任)11名。
二、基本条件
1.2009级、2010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上积极向上,组织纪律性强;
3.候选人要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验(有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在校或院学生会工作满一学年);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广大同学心声;
6.候选人原则上在上一年度平均绩点班级排名在前50%(或绩点2.8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50%,(境外生该条件可适当放宽),个别工作能力突出者可破格录用,省地市级各项荣誉获得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16日17:00。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上学年成绩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将《报名表》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A610,由新当选的第十八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厦门校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各申报人综合表现并多方征求意见后确定各竞聘候选人,参加面试考核。
四、面试与组织考察
1.面试时间:2011年12月18日9:00;
2.面试地点:学生活动中心;
3.面试流程: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生干部经历以及对执委会或者所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与建议,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2)评委提问。评委由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厦门校区)和学生处老师构成,候选人接受评委两次提问,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4.评审办法:采取评委无记名投票和民主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岗位拟任人选。
5.组织考察:拟任人选将有一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间,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监事委员会委员(厦门校区)将广泛听取拟任人选所在学院、班级、学生楼栋意见,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较为全面地考察拟任人选。
五、公示与聘任
考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经公示,方可接受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正式聘任。
附件:《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厦门执委会部长竞聘报名表》
有意参选者请在16日下午4点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团委。
关于公开竞聘校学生会厦门执委会部长的通知.doc
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厦门校区执委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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