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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上半年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2-03-13  点击:[]

华侨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20127

 

 

关于2012年上半年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2年上半年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地点、对象

测试地点:厦门校区

        测试对象:全校教职工、厦门校区学生和泉州校区2012届毕业生(交通问题须自行解决)。

泉州校区的非毕业班学生请参加今年下半年在泉州校区开展的培训与测试。

二、测试内容、方式

        测试内容为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定,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用书(福建版)》。个人如需购买,可自行网络订购或在3月22日前与泉州校区老杜书屋杜先生联系,电话13159068166。

测试方式采用口试的方式(下学期起拟采用机试)。

        考生根据个人的普通话水平,可报测一级(92分以上)或二级(80-91.9分)。应试者成绩拟定为一级乙等的,须报福建省语委复审,拟定为一级甲等的,须报国家语委复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普通话测试有关规定,对于报测一级者将从严要求。

三、培训工作

       原则上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考生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培训时间为3月31日、4月1日8:00~11:30、14:30~17:30;培训地点另行确定。请考生于3月24日后自行登陆学生处就业办网页(http://bys.hqu.edu.cn/)查看。

四、收费标准

        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收费按照省、市收费管理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受测师生收取(开具正式收费票据),所收经费用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收费标准:培训测试费在校学生每人65元(培训费40元,测试费25元),教职工每人100元(培训费50元,测试费50元)。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各单位须在3月22日前由专人负责汇总报名情况,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qubys@hqu.edu.cn,并于3月23日将《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存款回执单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上,每人1份)送交两校区就业办,核对金额后领取收据。

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2日。各单位负责人到两校区就业办领取。

        测试时间:拟定4月下旬,具体以准考证背面标注时间为准。测试时,应试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及两张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六、报名工作安排

       1.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各学院学生须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报名,教师直接向负责人报名。

       2.各单位汇总和审核本单位的报名信息(含学生和教职工),特别是报名信息的审核应认真核对身份证信息,以免后续印制证书时信息出错。信息汇总后,以学院或单位向就业办提交报名汇总表。

       3.各单位负责人可在学生处就业办网页下载《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填好后请于3月22日前将《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以附件形式(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普通话报名-**单位–人数)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qubys@hqu.edu.cn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余老师,0592-6160358。

七、缴费方式

        为便于管理,测试站不收取现金,各经办人应将收齐的相关费用存入指定的中国银行账户:

厦门校区:

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华大支行

卡 号:6216661700000069527

户 名:余桦

泉州校区:

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华大支行

卡 号:6013826408006773380

户 名:王永铨

八、普通话等级证书

对通过考试的应试者,将统一颁发普通话等级证书。

附件:普通话报名表.xls

学生处

华侨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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