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请及时通知有意向申请者,阅读以下文件,在11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黄奕聪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2),同时根据《“黄奕聪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附件3)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交至E4-311,电子版备注黄奕聪奖学金申请+姓名同步发送clxytw@hqu.edu.cn
另请注意,按基金会评选要求,请不要在申请材料中过多描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或强调家庭贫困等因素。请在学生申请时注意指导,以免影响评审。
华侨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2021〕124 号
关于推荐2021年黄奕聪奖学金
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黄奕聪奖学金”学校指南》,拟于11月份评选2021年度黄奕聪奖学金。按照黄奕聪慈善基金会的安排,我校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评,由基金会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奖励16名学生,每人3500元人民币。奖学金全部由黄奕聪慈善基金会提供。
二、推荐、评选范围
在学业和社会实践方面表现优秀,并且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学生。可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学生,尤其是印尼学生。
三、推荐、评选条件
1.学业与社会工作
(1)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及学习成绩排名达到本班级前20%,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
(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
(4)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间热心尽责、有突出贡献的,可以优先考虑;
2.公益表现
(1)朴素、乐观,乐于沟通,乐于助人,有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
(2)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对“公益”有独到的理解;
(3)至少有一年以上持续参与公益活动的经历,并表现突出,或在某个公益方向有长期参与和贡献;
(4)担任公益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间表现突出,或成功创办公益团体或项目,有组织公益活动经验的,可以优先考虑;
3.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4.已获过该基金会奖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
四、推荐、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可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1名。
3.报送材料包括《“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黄奕聪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2),同时根据《“黄奕聪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附件3)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按基金会评选要求,请不要在申请材料中过多描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或强调家庭贫困等因素。请在学生申请时注意指导,以免影响评审。
附件: 附件1:“黄奕聪奖学金”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黄奕聪奖学金”申请名单.xls
附件3:“黄奕聪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docx
学 生 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