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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旷课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1-09-02  点击:[]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21】54号

关于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旷课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班级、各团支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根据学院对本学期相关课程出勤情况的抽查,周昊雨、蒋沐羲、李昊明、康健、李向阳、佘丽娜、卢鹏、章颖、李遇霖等同学出现严重的旷课、迟到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能够认真反省,主动改正错误,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请其他学生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具体通报批评学生名单如下:

年级

班级

姓名

抽查累计旷到学时

2018级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一班

周昊雨

14

2018级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一班

蒋沐羲

14

2018级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一班

李昊明

10

2018级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二班

康健

13

2018级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二班

李向阳

10

2018级

功能材料

卢鹏

16

2018级

功能材料

章颖

17

2019级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二班

佘丽娜

14

2020级

应用化学一班

李遇霖

10

特此通报。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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