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21】54号
关于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旷课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班级、各团支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根据学院对本学期相关课程出勤情况的抽查,周昊雨、蒋沐羲、李昊明、康健、李向阳、佘丽娜、卢鹏、章颖、李遇霖等同学出现严重的旷课、迟到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能够认真反省,主动改正错误,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请其他学生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具体通报批评学生名单如下:
年级 |
班级 |
姓名 |
抽查累计旷到学时 |
2018级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一班 |
周昊雨 |
14 |
2018级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一班 |
蒋沐羲 |
14 |
2018级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一班 |
李昊明 |
10 |
2018级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二班 |
康健 |
13 |
2018级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二班 |
李向阳 |
10 |
2018级 |
功能材料 |
卢鹏 |
16 |
2018级 |
功能材料 |
章颖 |
17 |
2019级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二班 |
佘丽娜 |
14 |
2020级 |
应用化学一班 |
李遇霖 |
10 |
特此通报。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