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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5年秋季学期赴爱尔兰梅努斯大学免学费交流学生的通知

2015-04-01  点击:[]

华侨大学国际学院文件

国际〔2015〕6号

关于选拔2015年秋季学期赴爱尔兰梅努斯大学免学费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爱尔兰梅努斯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在2015年秋季学期前赴梅努斯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年级:选拔我校四年制本科二年级(五年制本科专业为三年级)学生赴爱尔兰梅努斯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对应专业课程,教学语言为英语。学习期满后返回华侨大学,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入相应年级继续完成我校课程。我校教务处将根据交流大学提供的成绩单,按照《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认定学分。

2.名额及费用:

序号

交流学校名称及网址

名额(人)

学费

(欧元/每学期)

公费

(免学费)

自费

1

爱尔兰梅努斯大学


4

不限

6000-7250

学生个人需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医疗费用、签证费用等。当地的消费约500-600欧元/每月(含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同时兼顾各学院专业的均衡分布选拔公费生。

3.学生在爱尔兰学习期间,根据相关标准照常缴纳我校学费,学生可申请将宿舍床铺退还学校,则无需缴纳交流期间的我校住宿费,返回我校后再重新申请宿舍床铺。

4.学期期限: 2015秋季学期。

二、申请条件

1.选拔对象为2013级在校本科生(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2012级在校本科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及适应能力。

3.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3.4以上,排名较前者优先。英语要求:雅思成绩不低于6.0(以各专业具体要求为准)。

4.所在专业须在梅努斯大学有相同或相近专业及其相关课程可供选择。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愿意遵守项目的相关规定。

6.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申请资格。

三、申请材料:

1.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换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

2.华侨大学出国(境)交换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2,必须由家长本人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

3.中英文成绩单一份、学分绩点证明一份(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机打印)

4.英文推荐信一份(由任课教授提供)

5.雅思成绩,护照扫描件(可申请之后再提交)

申请学生认真准备以上申请材料,并于2015年5月4日前将除监护人声明(须由家长本人在截止日期前直接传真或邮寄至国际学院)外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学院项目办公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24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813室)。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2933,传真:0595-22692833

邮箱:zoubingxin@hqu.edu.cn

更多信息请参考:



 

附件:1.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换学习申请表

2. 华侨大学出国(境)交换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

3. 爱尔兰梅努斯大学国际生项目介绍

4. 爱尔兰梅努斯大学国际生项目申请指南

 

 

国 际 学 院

教 务 处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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