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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12级学生14~15学年体质健康测试补测的通知

2015-05-04  点击:[]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14]30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一次体质健康测试,四学年测试综合计算(前三年平均成绩的50%+大四成绩的50%)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我院将于五月中旬进行补测,该次补测为本学年最后一次测试。

一、补测对象与项目:

(一)2012级学生上次测试不合格者、2011级学生四年测试综合计算(前三年平均成绩的50%+大四成绩的50%)成绩低于50分者,根据自己上学期的测试成绩选择补测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男1000米,女800米)。

二、补测地点:

(一)泉州校区:莲雪楼前,旧田径场

(二)厦门校区:厦门校区田径场

三、补测时间:

泉州校区: 5月19日(周二)下午14:30

厦门校区: 5月19日(周二)下午14:30

四、测试要求:

(一)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一卡通无照片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

(二)申请免测学生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补测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四)学号与现在的年段班级不同(如因休学、转学到下一年级)的同学不用刷卡,测试同学可拿备用纸、笔交给老师登记,签名。全部测试完后,送交体育学院教务室。

五、联系电话:

泉州0595—22690529陈老师

厦门 0592—6162116 周老师

 

 

体育学院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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