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国际学院文件
国际〔2016〕12号
关于选拔2017年春季赴日本武藏野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武藏野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于2017年春季赴武藏野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要求。
(1)基本内容:选拔我校部分本科专业(以对方学校开设的专业为准)的学生到武藏野大学接受课程教学,开展本专业领域的相关学习,教学语言为日语/英语。所修学分我校将根据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等具体情况,按照《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给予认定。
(2)外语要求:日语水平要求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或J-TEST C级以上,其中申请武藏野大学法学院、经济学院、人类科学院的要求日语国际能力测试二级100分以上或一级合格,或者英语达到TOEFL iBT 61分、IELTS 5.5、TOEIC 700分中任意条件或以上。
(3)学习期限:1年(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或半年(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
2.名额总数为2个。
3.只接受我校推荐的学生,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4.在日本交流期间禁止校外打工。
5.选拔方法。免笔试,须根据申请材料接受武藏野大学网络面试。
二、项目费用
1.入学检定费35000日元,不含汇款手续费。
2.汇款手续费由学生承担。
3.录取后请务必按照通知办理缴费,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报名条件
1.我校2014级、2015级在读本科生(专业必须是对方学校开设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详情见附件1)。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作精神,善与人沟通。
4.外语水平达到要求。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排名较前者优先。
5.在日本交流期间不打工,交流期满后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6.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项目费、往返旅费以及在日学习期间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7.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专用文件》(见附件2)
2.《华侨大学与日本武藏野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请务必将此件寄达监护人签名后再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
3. 华侨大学2017年度赴日本武藏野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
4.学校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及学分绩点证明(须包括大学入学至今已修专业及辅修专业所有课程)及其复印件。
5.华侨大学教务处学籍证明
6.国际日语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
7.护照首页和签名页复印件(没有护照的先交身份证复印件,但需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
8.个人健康情况检查表 (尿检和一般血球检查,若在国内无法检查,可在报到后进行检查)附件5
9.个人情况调查表 附件6
10.留学理由填报表 附件7
五、注意事项
1.若无法提供每月不少于5万日元的资金支持证明,将遭到日本入境管理局拒签。
2.进入我校公示名单仅代表获推荐资格。武藏野大学根据对申请人的正式申请材料的审查及面试结果,最终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六、报名申请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6年10月24日前将除监护人申请之外的其他全部需交材料报送国际学院办公室(泉州校区办公室在杨思椿科学馆517室;厦门校区办公室在行政研发大楼A区1709室)。逾期不候。
项目联系人:吴斯琼老师
电话:0595-22690731,传真:0595-22699139
邮箱:guojiwsq@qq.com
附件:2017年春季赴日本武藏野大学交流项目附件1-7.rar
1.日本武藏野大学开放申请的专业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专用文件
3.华侨大学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
4.华侨大学2017年度赴日本武藏野大学交流学生
项目申请表
5.个人健康情况检查表
6.个人情况调查表
7.留学理由填报表
国际 学 院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