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及华侨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受理对象为2017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各学院如对学生申请转专业设定具体要求的,应事先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公平、公正、合理。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按照特殊类(含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2.全英文教学、“中美联合培养121国际班”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专业;
3.申请转入外语类(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学生,需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外语口试;
4.未有入学当年招生章程其他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各专业转专业计划数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为保持各专业发展的稳定性,原则上经济类、管理类、政法类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其它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均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
2.本科生登录学生服务平台报名
(1)时间安排:
转专业申请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19日12:00;
转出学院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6月19日17:00;
转入学院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6月25日17:00;
转入学院汇总提交教务处截止时间:6月29日17:00。
(2)网络报名流程:登录华侨大学教务处学生服务平台http://10.4.12.22/SERVER/ ——转专业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学生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后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华侨大学2017年在各省份分专业录取情况查询:http://zsc.hqu.edu.cn/info/1024/2094.htm
(3)转出学院主要工作: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请学院严格按照转出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并标注清楚转出候选人排序,境外生及参加121项目的学生转专业名额可以单列。6月22日前通知学生本人领取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将转专业申请表交到转入学院。
(4)转入学院主要工作:学生将经转出学院批准的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请学院严格按照转入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并标注清楚转入候选人排序,境外生及参加121项目的学生转专业名额可以单列。6月29日前转入学院将转专业申请表汇总交回教务处学籍科。
3.教务处集中审核阶段:由学籍科汇总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初步审核的转专业申请表,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名单报请学校批准、公示。学生可在7月15日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转专业公示名单。
4.转专业手续办理时间:7月16日至7月19日。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一旦批准,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9月3日至7日)登录教务处学生选课系统完成转专业学分替换申请,转专业学分替换完成后到学院确认需补修课程,及时安排课业以免影响毕业时间。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2018年转专业工作进度的要求安排本次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将本通知的精神向学生传达,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