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本科学生申请延迟毕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延迟毕业学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华大教〔2016〕69号)的文件精神,教务处将于2018年7月9日至7月20日,开放学生服务平台,受理申请延迟毕业的相关手续,工作安排如下:
1. 受理对象:
2014级(五年制本科2013级)未能按时毕业,需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
2. 申请流程:
(1)学生向学院递交申请延迟毕业审批表(见附件1、2,在附件里);
(2)学院审批通过后,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平台http://10.4.12.22/SERVER/,提交延长学习时间备案手续;
(3)手续完成后,将审批表交回学院存档;
(4)未完成学生服务平台备案的视为延期学习申请手续未完成。
教务处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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