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国际学院文件
国际〔2018〕21号
关于选派本科生、研究生2019年春季学期赴世界
顶尖名校交流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我校发展国际化教育的方针和校际合作协议,为实施我校的教育国际化战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我校学生出国(境)深造获得第二校园的学习经历,我校将继续选派指定名额优秀本科生、研究生于2019年春季学期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波士顿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进行校际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9年春季学期赴世界顶尖名校交流项目信息见下表:
世界顶尖名校 |
选拔名额 |
交流时间 |
学术要求 |
项目费用 |
哥伦比亚大学 (美国排名第5,世界大学排名第9) |
本科生4名 |
2019年1月22日—5月17日 |
GPA3.75 托福85,或雅思6.5 |
17.8万元 |
波士顿大学(美国排名第39位,世界大学排名第70位) |
本科生/研究生4名 |
2019年1月22日—5月11日 |
GPA3.75 托福84(写作22,口语23,听力18,阅读21),或雅思6.5(单项不低于6.5) |
60%的学费减免,减免后的费用约8.4万元;研究生约11.5万元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美国公立大学第1,世界大学排名第4) |
本科生4名 |
2019年1月18日—5月17日 |
GPA3.75 托福90,或雅思7.0 |
9.9-12.8 万元 |
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 (美国“公立常春藤”,公立大学排名第12位) |
本科生/研究生4名 |
2019年1月22日—5月10日 |
GPA3.75 托福80,或雅思6.5 |
本科生费用约13.4万元; 研究生约9.5万元 |
阿德莱德大学 (世界大学排名第109) |
本科生/研究生4名 |
2019年3月4日—2019年7月6日 |
GPA 3.20 雅思6.5(单项不低于6.0)或托福79(写作不低于21、口语不低于18、阅读与听力不低于13) |
5.4-6.9万元 |
1.项目费用包括申请费、学费、杂费、在读期间医疗保险、及项目设计与管理费,不含住宿费、生活费、机票与签证费。由于不同课程之间学分存在差异,最终的项目费用将以学生实际选课情况为准。
2.交流时间只是预估时间,届时请以海外高校通知的具体报到注册的时间及结束时间为准。
3.参加学分课程的学生均可获得海外大学正式注册的学生证,凭借学生证可在项目期内免费按校方规定使用学校的校园设施与教育资源,包括图书馆、健身房、活动中心等。
4.美国大学综合排名参考2018年《美国新闻与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参考2018英国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
5.项目具体介绍请见国际学院官网http://guoji.hqu.edu.cn/各大学项目通知。
6.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全国选拔,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7.参加项目的学生根据学习目标、英语水平和专业背景的不同,与海外大学在读学生混合编班,由海外大学进行统一的学术管理与学术考核,顺利完成交流项目后,学生可获得海外大学的正式学分和成绩单。我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将根据提供的成绩单,遵照《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和《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认定学分。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我校大二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学生赴美时需已满18岁);研究生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在读研究生。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在美学习任务;
3.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有良好的经济支付能力,愿意遵守项目的相关规定。
4.通过全美国际教育协会的项目面试、海外大学的学术审核、我校院系及国际学院的派出资格审核。
三、校内报名及选拔程序
学生认真填写完整以下材料,找学院及相关部门签名盖章后(重点确认访学期间的选课计划)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交至国际学院交流项目部(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7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709室)。
1.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2)
2.华侨大学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必须由家长本人直接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
3.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备案表(见附件4);
4.学分绩点证明1份(学院教务室打印盖章)。
关于选派本科生、研究生2019春季学期赴世界顶尖名校交流的通知附件.zip
四、项目咨询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0595-22692933
传真:0595-22699139
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7室;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9室。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华侨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3.华侨大学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
4.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备案表
国际 学 院
研究 生 院
教 务 处
2018年9月20日
抄送:校领导,校长助理,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处,校团委,财务处,招生处 |
华侨大学国际学院 2018年9月21日印发 |